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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人事代理办事程序

[未就业毕业生]
1、持就业报到证(推荐书)、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申请。
2、查找审查档案。
3、开具缴费通知单到工商银行储蓄所缴纳代理费。
4、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出具入户通知书。
5、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6、人才中心负责核定工资标准,代收养老、医疗保险金。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人事代理申请表》,征得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查找审查档案。
3、缴纳代理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养老保险转移通知书。
5、到保险事业处(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办理转移保险金手续。
6、人才中心出具户口迁入证明,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7、人才中心负责核定工资标准,代收养老、医疗保险金。
[辞职、辞退人员]
1、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复,连同档案一并转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一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人事代理。
3、缴纳代理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养老保险转移通知书。
5、到保险事业处(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办理转移保险金手续。
4、办理相应的落户手续。
5、人才中心负责核定工资标准,代收养老、医疗保险金。
[代理人员的养老与医疗保险]
1、缴纳机关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应持《人事代理手册》,到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由人才中心负责核定工资,代理人员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到机关保险事业处(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交纳保险金。
2、缴纳劳动保险的代理人员,应持《人事代理手册》,于每年的12月底到次年1月上旬到人才中心交纳下年度的养老保险金。2006年缴费基数为732元,缴费比例26%,缴费金额为:732×26%×12=2283.84元。如自行延误或随意中断,责任自负。
3、缴纳医疗保险金的代理人员,应持《人事代理手册》,于每年12月底到次年1月上旬到人才中心缴纳下年度的医疗保险金。2006年缴费基数为732元,缴费比例11%,缴费金额为:732×11%×12=966.24元。
4、已在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应于每年3月中下旬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此单由本人存入养老保险个人手册保存)。
5、新增医保人员或者医疗保险缴纳中断人员,需到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办理体检手续后,方可在人才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代理人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1、大中专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文登市委组织部(盖章)--文登市机关工委(开具给人才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人才中心(交党费)。

2、在职人员持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机关工委(换成给人才中心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人才中心(交党费)。

3、党费缴纳金额为每年2.4元人民币。

人才引进

引进人员条件:引进人员一般应为本市以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取得高科技成果或本市急需专业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报材料]
1、拟引进人员《干部调配登记表》;
2、拟引进人员原所在地具有调配权限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3、拟引进人员的学历、职称、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接收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报拟引进人员有关材料;
2、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并负责办理具体手续。

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登记
[登记范围]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外地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在人才市场信息库内登录招聘信息,以供求职人员查询。
[所需证件]
1、本市企业单位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及复印件;
3、外地企事业单位须出具当地市(地)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批件、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
[办理程序]
1、招聘单位持有关证件到市人才市场,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招聘登记表》;
2、市人才市场审核同意后,登录入库。

市场设摊招聘
[进场范围]本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外地企事业单位。
[提报材料]
1、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出具事业法人登记证和社团登记证及复印件;
2、外地单位出具当地市(地)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批件、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发布(张贴)的招聘广告文稿一式二份。
[审批程序]
1、招聘单位向市人才市场提报相应材料,并填写《市场招聘登记表》;
2、审核合格后,安排招聘时间及摊位。

[办理聘用制干部]

一政策依据
1、威海市劳动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的通知》(威劳人[1993]10号);
2、威海市劳动人事局《关于执行威劳人[1993]10号文件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人字[1993]42号);
3、威海市劳动人事局、公安局《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就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威劳人字[1995]15号);

二、工作程序
1、聘用制干部聘用手续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户口在市区,被市直单位、中央省及外地驻威单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干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报市人事局核准。
2、需迁移户口的,凭人事部门的聘用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核准材料包括:《聘用干部审批表》、毕业生档案及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户口证明;
4、经核准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



文登市人才市场每月15日、30日举办人才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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