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人才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和使用,组织人才交流会、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择业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全市急需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 5、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6、转接、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7、审批人才招聘广告。 8、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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