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登市委
文登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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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新文登的宏伟目标,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文登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确立人才强市的战略地位。小康大业,人才为本。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区域经济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几年来,我市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与分布不合理、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环境不够理想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们要掌握加快发展的主动权,实现提前“翻三番”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各级领导同志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以人为本”的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2、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做好新时期的人才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保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重点抓好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才辈出的新局面,为建设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新文登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要坚持以下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科学人才观的统一,坚持“第一要务”与“第一资源”的统一,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人才工作,准确把握人才的内涵,全面、辩证、科学地看待人才,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坚持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做到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并举,外来人才与本地人才并重,知识型专业人才和技能型实用人才并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人才向科研、生产一线流动,推进人才结构和分布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大力优化人才环境,切实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不断完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经过几年的努力,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人才总量有显著增加,截止目前,全市人才总量2.8万人,占总人口的4.3%;到2010年,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8%。人才结构更趋合理,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全市高层次人才2800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占人才总数的21%,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总数的8%;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达到4000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占人才总数的25%以上,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0%以上,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到新水平。人才分布更加合理,形成适应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群体,人才在城乡、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合理分布。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使文登成为适合人才创业的城市。
二、突出人才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按照中央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要求,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严格录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及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落实党政机关人员交流、轮岗、回避、考核等管理规定,坚持和完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经济责任审计、辞职辞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疏通干部“出口”,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抓好党政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中长期培训,采取财政补助的办法支持党政干部在职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力争5年内40岁以下的党政干部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建立以公开选聘、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机制。积极推行任职资格制度,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市场化、任职职业化。大力引进具有实干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熟练掌握市场经济规则、熟悉国际经贸和法律的人才,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每年选派部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人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在职和脱产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培养,鼓励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攻读MBA、EMBA,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驾驭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抓紧培养一大批我市急需的专业人才。抓紧建立机电工具、轻工纺织、食品医药、海洋产业、现代农业、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8个领域的专家群体,发挥专家群体在重大规划、重点项目论证决策咨询和重要课题研究中的作用。制定全市紧缺专业人才资助培训计划,重点资助一批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大学、科研机构深造。高新技术企业和专业性、综合性较强的党政部门领导班子,要逐步配备1-2名40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引导、信息查询、人才招聘和流动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建功立业。各类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接纳引进人才。要不断提高企业专业人才的收入水平,可采取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分配方式,保证其年收入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
7、加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需要,抓紧制定和实施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培养引进机电工具、轻工纺织和食品医药等方面的高级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职院校、技工学校的作用,拓展院校与大企业、大集团联合办学,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到2010年,全市新培养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突破2000人。改革高级技能人才培训教育和考核鉴定办法,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高级技能人才的工资、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通过各种技能竞赛活动选拔高级技能人才,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性技术工人技能大赛,对优胜者授予“文登市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奖励。
8、加强镇级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为涉农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引进急需人才。对在镇涉农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浮动工资政策。镇涉农岗位接收的大学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即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允许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兼职兼薪,支持他们进行技术承包、从事农业项目开发、领办创办服务实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要解决好镇涉农专业技术人员的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农口各部门要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争取3年内将45岁以下的农民培训一遍。积极培育各类农村专业协会,聚集、培训实用人才,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要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充实到村“两委”班子。
三、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壮大人才群体规模
9、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各类人才。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 “五大产业群”建设,加强与人才密集地区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通过公开招聘、柔性流动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开展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技术、解决难题。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聘请咨询专家、兼职工程师,进行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对柔性流动到我市服务的国内外人才,发给工作聘用证,享有我市居民同等待遇。到2010年,引进各类人才年均递增15%以上,引进总量达到20000人左右。
10、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认真抓好现有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实,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研究创新人才政策。要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取消人才引进审批制,实行准入制。企业引进急需人才,由企业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限制。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简化手续,实行限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要放宽人才引进准入条件,凡我市急需的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职称、地域等限制,放开引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3年免费人事代理。制订优惠政策,提高政治、生活待遇,吸引和稳定翻译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协调用人单位妥善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用人单位要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保证科研活动所需经费;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知识更新培训。按照《文登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坚持高层次人才健康查体和疗养制度。
11、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到2010年,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高中后分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建立完善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出国(境)培训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用人单位自办相结合的多层次、开放型综合培养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力度,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分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建立覆盖全市的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
四、狠抓机制创新,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12、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人才队伍的不同特点,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使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提高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加快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建设。
1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约束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探索实行任期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和单位自主择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办法,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积极探索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14、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消除人才部门、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允许各类人才在市内合理流动。发展人事代理业务,放宽户籍准入政策,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加强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引导人才向基层和生产、科研一线流动。加强人才流动的法制化建设,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
15、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奖励机制。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人才收入与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党政机关要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要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搞活内部分配。企业要积极探索生产、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形式,实行年薪制、技术津贴、技术承包、技术入股、项目经费包干、一次性奖励、利润分享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制度。鼓励各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鼓励股份制企业以股份或期权形式奖励在技术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科技人员,除国家、省、市发给的奖金外,市政府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
五、优化人才工作环境,鼓励支持人才干事创业
16、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媒体在人才工作中负有宣传引导的重要职责,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围绕人才强市战略抓好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人才政策、人才信息,大力宣传学习成才、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对在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人才要重点培养,大胆提拔使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届对人才要在政治上尊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使他们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7、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植骨干龙头企业,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承接力。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企业技术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科研载体建设。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鼓励创办民办高校、民办科研机构,形成人才聚集优势。加快高新技术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
18、建立完善人才市场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抓紧建设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市场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资格认证、素质测评、能力培训等服务,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人才服务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
19、强化人才保障保护措施。全面落实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在医疗、交通、文化娱乐、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依法保护涉及人才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相关合同关系,依法调处人事和劳动争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科技成果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技术服务、兼职、流动等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保护法制环境。
六、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管理
20、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把人才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1、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市里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等。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要逐年上升,确保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快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人才资源开发多元化投入机制,使人才开发投资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企业要确保按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优先用于人才培训。
22、狠抓人才工作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增强人才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人才工作督查,检查各镇、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形成人才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