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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档案现在有什么作用?
答: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的作用不了解,也不关心,毕业好几年了,有的档案还在学校放着,有的放在家里,更有甚者不知自己档案现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现在国家招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料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调转人事关系、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要审查人事档案,档案实际是人生足迹的最真实记录,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但要分清"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没有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由学校保存两年,这使有些毕业生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实际上学校保存的只是"学籍档案",而就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所以,毕业生应及时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就业或代理手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答: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有权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类非国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都无权管理人事档案,其员工档案及人事关系需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代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和人事关系。我市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学校转至人事局档案室管理。
三、报到证有什么用?
答: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学生;3、干部身份证明;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5、是否正式就业的凭证。
四、我已经在单位工作很长时间了,算不算就业,我的人事关系在哪?
答: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不包分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也没用,有没有人事关系更无所谓;还有的毕业生认为,只要有工作,没有工龄、身份、档案、保险也行,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私营、外资企业没有管理人事关系的权力,一些毕业生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各类证明没地方开具。所以在非国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的毕业生,应及时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我是03年的毕业生,现在在南方工作,学校发的报到证是文登市人事局,报到日期已过,现在报到证和户口都在我手上,由于工作比较忙,请问能否将报到证及户口直接快递直文登市人事局暂时存放?
答:需由学生家长或者可以信任的人带上其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我处来办理代理及落户手续。
六、毕业生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答: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并计算工龄;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半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适用劳动法。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如达不到见习要求,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毕业生的时间、考试范围及如何报名?
答: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毕业生一般在7-8月份进行,人才交流中心会在《文登大众》和文登人才网发布招考简章,届时简章会对考试范围和报名方式等做出规定,想参加考试的毕业生须留意相关信息。
八、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毕业后需持个人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到人才中心报到。
办理落户手续分以下三种情况:
1、户口落家庭户: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落单位: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行政介绍信》,由毕业生就业科出具落户介绍信,到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户口由人才中心代理:毕业生持《人事代理手册》、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就业科出具落户介绍信,到公安局城里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九、毕业生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的改派手续分以下四种情况:
1、在威海市内调整的,由两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2、在本市和省内其他市(地)之间调整的,由两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3、在本市和省直单位之间调整的,经省直部门和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
4、在本市和省外单位之间调整的,由两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十、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可提供哪些服务?
答:派遣期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如下手续:
1、持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申请;
2、审查档案;
3、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出具落户介绍信,缴纳代理费;
人才中心可提供的业务有:
1、人事档案管理,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
2、人事行政关系的调转和管理;
3、推荐就业,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
4、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5、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评审的申报;
6、代管组织、户口关系;
7、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年度考核,办理退休、病退手续;
8、出具出国、考研等政审材料;
9、提供人事政策咨询,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十一、我是应届专科毕业生想在文登找一份工作,如何办理求职登记?
答:办理求职登记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推荐书)、职称证书、一张1寸免冠照片,交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如实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登录信息库,以供用人单位查阅;
十二、我是本(外)地一家企业,想在文登招聘人才,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答:本市企业单位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外地企事业单位须出具当地市(地)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批件、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及复印件;有招聘意向的单位持以上证件由人才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招聘。
十三、应届高校毕业生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答: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乡镇、区街企业、集体、私营企业、民办机构等无人事主管单位;或需试用的或暂无接收单位又想入户文登的毕业生,都需在文登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十四、我市对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措施?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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