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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配
[受理范围]市直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
一、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
1、填写《调配审批表》,调出、调入单位同意盖章;
2、审查后出具调函,到原单位提取人事关系及保险转移手续;
3、人事部门出具《行政介绍信》到现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二、本地调往外地工作
1、填写《调配审批表》,调出单位同意盖章;现役军官配偶随军的,需附《随军审批表》
2、我方审查调动情况属实后出具商调函;
3、对方同意接收后开具索档函,由我方邮寄档案;
4、对方同意调入,出具调动函;
5、我方出具保险转移单,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6、我方出具《行政介绍信》到对方人事部门报到。
三、外地调入本地工作
1、在对方填写《调配审批表》,调出、调入单位同意盖章;现役军官配偶随军的,需附《随军审批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需附结婚证明及在文一方户籍证明。
2、我方审查情况是否属实,确定接收后出具索档函;
3、我方接收档案审查无问题后向对方出具调动函;
4、凭对方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我方报到。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国家公务员录用
[受理范围]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申报材料]
1、录用计划申请;
2、《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4、《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表》及考核材料。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并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后办理报考手续;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报市级人事部门审批。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吸收录用国家干部
[受理范围]全市范围
[申报材料]
1、《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
2、本人档案及考核材料;
3、《威海市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审批表》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经县(市)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市级人事部门审批。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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