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威单位:
   近年来,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毕业生择业周期延长,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日趋复杂,传统的办公模式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改进管理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方便,自2005年起,我们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我市各类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和毕业生就业,都要通过“威海市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网址:http://www.whrsbz.gov.cn/bys)办理各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在威海求职择业,须登陆就业网,进入“毕业生服务区”,设置个人密码,录入个人的求职信息,作为与用人单位网上双向选择和签约申报的依据。
  (二)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取得开户序号和初始密码。以开户序号作为“用户名”,以密码作为“口令”,即可登陆就业网“单位服务区”,进行各项操作。
  (三)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须预先在网上办理年度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按需求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就业网进行双向选择,须认真浏览《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来威就业协议书》(网络版),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确认遵守就业协议书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登陆就业网,进入“单位服务区”,凭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进行网上鉴证申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通过远程打印程序为毕业生打印《威海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附件一,以下简称“接收函”),将接收函和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并返回学校,作为毕业派遣的依据。
  (六)通过网上登记、网上申报和网上鉴证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接收函代替就业协议鉴证意见,不再在就业协议上盖章。未开具“接收函”的毕业生,我市无法办理接收手续。
  (七)毕业生毕业派遣来威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限内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二、工作要求
  (一)就业网应在以下系统环境和配置下使用:具备上网条件的计算机1台(奔腾
以上处理器,128M以上内存,
Windows2000/XP操作系统,IE5.0以上浏览器),远程打印接收函用户需安装Windows2000/xp操作系统,在此系统下安装毕业生就业管理远程打印程序。
  (二)目前毕业生就业网已经开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可登陆网站浏览就业政策,获取供需信息,掌握就业动态。今后,我市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文件、通知将通过就业网发布,不再另行公告。凡是能通过就业网远程办理的事务,如毕业生求职登记、用人单位需求登记、协议鉴证、就业信息咨询、档案查询等,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受理书面和口头申请。
  (三)我市各类用人单位接收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必须预先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向社会公开需求信息。2005年度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受理时间自2004年12月1日起。需求信息登记工作通过就业网进行,用人单位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开户登记信息表》(附件二)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取得开户序号和初始密码。其中,中央及省驻威单位、市属单位、两个开发区属单位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环翠区、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所属单位在市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三、使用培训
为使用人单位尽快了解并熟练掌握“就业网”的基本功能和网上签约的操作规程,市人事局将于11月下旬集中举办操作使用培训班(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就业网上公布),培训时间半天。需参加培训班的单位请填写《毕业生就业网应用操作培训报名表》(附件三),并于11月19日前送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5303756,传真:5303706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